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学位办〔2021〕3号)和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1.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编制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
2.参加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点要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报送时间:2023年1月13日前经脱密处理后报研究生院。
联系人及电话:丁老师 2279
邮箱:xwb@mail.ccn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