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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增补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05月07日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教师教育相关工作,经学校积极争取,教育部近日给我校增补了少量2019年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增量计划。根据学校安排,现启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补遴选和上岗审核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一线从事教育专业学位领域的教学、研究与管理等工作并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含我校聘任的兼职教师)。申请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的导师需要有实质性参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经验,申请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的导师需要有基础教育或者高等教育管理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申请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的导师需有从事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申请汉语国际教育方向需有从事中外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二、遴选条件

遴选的条件原则上符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行字【201415号)(附件1)规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指导过两届及以上教育硕士的指导教师。2018年下半年导师遴选和博士招生工作中,已通过审核待上岗的2019年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教师,无须再参加本次增补遴选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填写《博导上岗情况表》(附件2)。

(二)各培养单位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行字【20141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遴选。并于59日下午5:00前,将审核通过、签字盖章的《博导上岗情况表》(纸质版)和《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增补指导教师遴选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411室)。

(三)学校组织专家审核上报材料,研究生院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列入2019年增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四)各培养单位根据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本次增补上岗导师名单(附件4),于515日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411室)。

四、其他要求

(一)材料有效时间:近五年以来(即2014112019331日)的成果和项目。

(二)此项任务属于教育部近日下达增量计划后紧急启动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增补遴选,迅速组织,确保规范,实事求是,择优增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学位办 苏春艳  电话:7828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2:2019年教育专业博导上岗情况表.doc

 附件3:2019年教育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2019年教育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名单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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