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精神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一、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31日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图见附件1)
1、已通过“信息平台”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学员
⑴3月31日前,登陆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进行网上报名;
⑵4月8日前,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⑶5月23日至5月28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未通过“信息平台”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学员
⑴3月10日至3月2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册用户,上传照片(照片规格详见附件2),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⑵3月27日、28日到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现场确认;
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东区学子餐厅背面往东转约100米
研究生院办公楼403室
时间:3月27、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⑶3月31日前,登陆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进行网上报名;
⑷4月8日前,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⑸5月23日至28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信息平台注册填报及现场确认人员条件
⑴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⑵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信息平台注册填报注意事项
⑴申请人需登录平台查看申请流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提交学位申请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⑵电子照片将直接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请申请人务必按照平台要求提供照片。
⑶学位授予单位无权修改申请人网报信息,请申请人务必在现场信息采集之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⑷“提交学位申请”中“学位申请年月”填写本次网报时间;“学号”填写课程培养学号;“院系”填写本次申报专业所在学院。
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⑴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申请人持有关证件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须携带的证件材料包括:
a. 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代身份证不可用于现场确认);
b. 前置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c. 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代表性成果1-2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申请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提交。
⑵现场确认程序: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并上交《资格审查表》。
⑶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的指纹和图片信息,因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4、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拟参加此次报名考试的所有学员,按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事项,确保本次报名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考生报名流程.doc
附件2:电子照片规格.docx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