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的准确性,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结束,答辩秘书将答辩结果录入“学位管理—答辩结果管理”后,组织本单位2023届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平台(网址链接:https://grd.ccnu.edu.cn/yjsxt/xtgl/index_initMenu.html),进行学位申请和对本人学位授予数据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一、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注意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灰色框,务必逐项核对并确认。如需要补充信息或修改错误信息,请在“学籍信息”模块下点击“个人信息修改申请”,提交申请变更信息。
2、学业和学位授予信息:灰色框,务必逐项核对并确认。学位证书号、获学位日期、决议编号由研究生院后续上传,为空白,不需核对。
3、学位论文信息:论文题目、论文类型、论文关键词和论文选题来源请与论文定稿内容保持一致。其中学位论文关键词要求为:3-5 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4、前置学位信息:灰色框,务必逐项核对并确认。
5、获学位后去向信息:此栏务必填写。如果去向为“就业”,后面“就业单位性质类别、就业单位省市、工作性质”必须做出选择。如果去向为“就业”以外的其他选项,后面“就业单位性质类别、就业单位省市、工作性质”选择其他。
6、其他信息:上传并核对学位报送信息照片。所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新华社毕业生图像采集照片,与毕业证和学位证所使用纸质版照片一致。
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工作要求
1、信息准确性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名学生。
2、请于12月11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凡是因不及时核对、核对不认真而导致其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出现问题或错误,相关后果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1492。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