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按照我校学位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度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2015年12月份已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及2016年6月拟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推荐数量应控制在2015年12月份已授博士学位人数和2016年6月份拟授博士学位人数的总和的15%以内(答辩前已获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人数不超过5%)。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推荐数量应控制在2015年12月份已授硕士学位人数和2016年6月份拟授硕士学位人数总和的10%以内。
三、评选标准、办法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试行办法》(华师行字【2009】101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好本单位2015-2016学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初选工作。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6月8日前送交至学位办(研究生院411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联系人:苏老师,电话:7828。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xls
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