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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位法,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

——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学位办来源:网上投稿 阅读次数:日期:2024年06月16日

2024年6月15日上午9点,华中师范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彭双阶教授主持。

 

根据会议议程,首先宣读了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调整的相关文件。

 

随后,审议通过学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包括全日制学士学位3930人、全日制辅修学位227人、成人学士学位319和留学生学士学位14人。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共4732人,包括10个学科门类(其中含1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352人、11个学科门类硕士学术学位2029人、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351人,并进行表决。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及8个相关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主席等人在会上做了重点汇报。

 

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审议2023-2024学年度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入选论文,并进行表决。

会议通报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湖北省及学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以及处理情况;

我校2023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湖北省上报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进展及国家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最新学位论文成果相关国家标准及要求。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贯彻落实学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我校将于2024年年底前调整配套校内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明年的毕业季(2025上半年)平稳落地实施;并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学位法相关的调研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为加快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发布的相关文件,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相关有“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4个类别)以及翻译硕士、农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4个类别,需率先加强分类培养标准的制定、落实执行相关标准。学校将根据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及时向国务院学位办做好有关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所有议程经过了全体委员的认真审议。最后,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学位授予、校优秀学位论文决议:同意授予代琼花等352人博士学位、林诗雨等4380人硕士学位;《学科教学中文化自信教育之研究》等58篇博士学位论文为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中华文明国际传播的影响及应对》等366篇硕士学位论文为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会议圆满结束。

 

 

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文字:雷万鹏、曾艳梅、欧阳一寒

图片:牛素华、么孟佳、汪建林,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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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__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4/content_6947841.htm

我国制定学位法保障学位质量__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4/content_6947669.htm

完善学位法律制度 保障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学位法答记者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4/content_6947911.htm

 

学位法明年起施行!授予专业学位不一定要写学术论文了!——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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