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11]6号文件的要求,自2011年起,教育部学历查询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图像缺失的毕业生不再提供网上学历查询服务。
根据研究生毕业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级免费师范生请于2016年3月10日之前自行在当地新华社拍摄照片,具体拍摄流程请咨询当地新华社(拍摄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华中师范大学代码:10511)。
2.纸质照片学生自行保存。电子照片(以“免师+姓名+学号+院系+专业+身份证号”命名文件,注意照片是jpg格式)于答辩时,统一送交至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处,用于办理毕业证和学位证。请各毕业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
3.毕业答辩完毕后,院系将整理好的免费师范生的电子照片统一送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管理办联系。联系电话:6786139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