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各年级研究生的报到统计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核实本单位研究生的报到情况(包括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填写《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签字确认,并请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4点前送交至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307室)。
二、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复查对象
202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20年秋季报到入学的研究生)。截止到2020年9月25日尚未报到(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请假手续的除外)的研究生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也不参与本次复查。
2.复查流程与方法
(1)核对照片。各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将研究生新生录取电子照片(可参照 “一卡通”上的照片),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学生本人进行逐一甄别比对,严防冒名顶替者入学。
(2)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入学报到单》和研究生院提供的录取花名册,核查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的一致性。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学生进行重点复查。
(3)核对前置学历。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通过逐一查验学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来复查新生的前置学历。
3.复查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所、中心)领导为组长的复查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在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院协助处理。
(3)复查结束后,各培养单位要将复查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4点前交至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307室)。 提交“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及“新生复查情况报告”两份材料(要说明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参与工作人员、复查结果等)。
三、做好在校研究生学年注册工作
1.学年注册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9月27日前为已报到(新生为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且已缴纳学费的各年级研究生进行注册。(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218.199.196.248/yjs,在【学籍管理】->【注册管理】->【学生注册】,选择批量注册,并根据注册群体及其他相关条件对学生进行批量注册。)
2.新生网上填写、打印《研究生学籍登记表》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已完成注册手续的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10月30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218.199.196.248/yjs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完善、更新,同时自行下载、打印《研究生学籍登记表》(打印要求:A3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并贴上本人照片后上交至各培养单位辅导员处,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学生毕业时再做归档处理。
四、2020级研究生新生人事档案归档事宜
经与档案馆沟通,我校2020级研究生新生的人事档案暂定于10月下旬左右归至学校档案馆,具体要求和通知将另行通知,特此告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7861399。
2020研究生报到情况统计表(含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doc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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