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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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超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1年03月15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我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4年,博士8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港澳台5年,硕士6年)进行学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核查工作

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并摸清本单位属于学籍超年限清理范围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联系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告知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掌握研究生基本情况及超过学习年限的原因。

2.督促相关人员完成学业

各培养单位及导师应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避免疏漏,共同督促相关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抓紧完成学位论文,参加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尽快完成学业。

3.具体清查要求

对于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籍研究生:

(1)已提交论文并能通过本年度春季(或秋季)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导师学位论文评语),由各单位备案汇总后,同步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籍办;

(2)未提交论文且确定无法于本年度春季(或秋季)完成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退学申请;

(退学流程及所需材料参照研究生院官网http://gs.ccnu.edu.cn/info/1053/1437.htm

3)未能在截止日期(415日)之前参照以上两种方案完成相关申请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给予学业性退学处理

 

请各单位根据清查情况,填写附件中的超年限清查工作反馈表并于202141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124632217@qq.com纸质签章版及相关学生申请材料,请各单位集中于截止日前,集中提交至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311)。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67861399

 附件:2021年超年限研究生清查工作反馈表.doc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