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选派工作已正式启动。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入“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点击《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进行查看。现将学校选派工作相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选拔推荐
遴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1.材料准备与提交:申请人应严格按《选派简章》所列相关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准备材料。2019年3月10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3月20日之前,需完成系统填报,并将系统填报对应的盖章签字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研究生院。另外,所有申请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信息简表》(附件1),联合培养博士生还需提交《研修计划书》(附件2)和《主要学术成果及摘要介绍》(附件3)。
2.学校审核与推荐:2019年3月20日至27日,学校根据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反馈申请材料不规范情况;对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进行评审,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初步拟定学校推荐上报的名单,并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打印发放)。
3.系统提交与受理:2019年3月27日至31日,学校扫描上传《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等相关材料,完成系统审核与受理上报。
4.材料上报与留存:2019年4月12日前,学校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人完整的书面材料留存研究生院3年。
二、相关变化及要求
1.自2019年起,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过“所在学校或个人渠道”,自行联系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留学基金委不再资助学费。申请人应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奖学金(查询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栏目的申报指南)。
2.自2019年起,留学基金委不再组织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材料,所提交材料直接送交专家评审。其他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推荐的人选,仍由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
3.校内专家评审着重考查留学院校和专业的排名、国外导师的学术声望、研修计划的可行性、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国内导师和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基础等因素。
4.申请者提供的国内导师推荐信将是留学基金委后续评审的重要参考。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包括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5.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学院是研究生培养的主体,导师和学院要从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专业基础、学习和研究能力、交流能力等各方面严格把关,认真推选综合素质较好、适合到海外学习生活的优秀学生。
6.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对于推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加大力度做好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导师在对外交流、学习计划制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完成高水平项目工作。
附件1:申请者信息简表.xlsx
附件2:申请者研修计划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用).docx
附件3:申请者主要学术成果及摘要介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用).docx
联系电话:67866916
电子邮箱:yjspy@mail.ccnu.edu.cn
办公地址:研究生院313室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