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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4年04月16日

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优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全部优创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由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聘请不少于三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校外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及成果进行评议,验收和评议意见直接在结题报告中填报(附件2)。学院可根据整体结项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抽查部分项目进行评议审验。

三、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任务书,按照附件表格填制结题报告,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如奖励证书、报告、论文、专著、专利的相关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只需包含能证明成果属性的关键信息。

(二)结题验收只接收签字盖章后扫描而成的电子版结题报告和电子版佐证材料,不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于425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评议意见(PDF)、佐证材料(wordPDF)等并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或创新-姓名-××学院”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三)结题验收材料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收集,合并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优创结题-××学院”后,于430日之前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办邮箱:yjspy@ccnu.edu.cn

四、其他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保证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因故须终止结题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相关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于425日之前将签章后的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三)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题完成后,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结合第一批经费使用情况以及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研究生院将动态调整第二批项目经费额度,并划拨至导师名下,项目负责人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和要求在学院内报账

(四)本批次结项项目原则上于6月底之前完成报销,应届毕业生应于5月底之前完成报销

(五)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老师或拨打研究生院培养处电话027-67861027

 

  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