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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3年06月13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以及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23年5月至10月举行,现就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我校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重要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大赛内容

本届大赛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3)

(三)同期活动。即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成立仪式、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数发布会、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 岁(1988年3 月1 日及以后出生)。

(五)确保参赛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赛道设置

本届大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

高教主赛道设置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3)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置不变,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详见附件3)

比赛赛制

(一)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二)大赛共产生41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2300个(国内项目1800个、国际项目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600个、职教赛道600个、萌芽赛道200个、产业命题赛道400个。

(三)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3个。产业命题赛道每道命题每所院校入选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5—8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课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3年5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初赛复赛(2023年6—8月)。各地各学校登录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应在 8 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3.总决赛(2023年9—10月)。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省市组织奖、高校集体奖及若干单项奖。入围总决赛的项目将通过网评和会评,择优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人才招聘、资源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

八、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校赛安排

(一)本次校赛由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内各人才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展开。各单位成立相应“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报名及项目遴选相关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网址。校赛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620。所有报名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全国平台(网址:http://cy.ncss.org.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须正式提交,方视为比赛报名成功。未在大赛全国平台成功报名的项目不能参与校赛及后续比赛

(三)除创意组项目选拔只面向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其他组项目(包括初创组、成长组、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等)选拔面向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校友。所有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 岁(1988年3 月1 日及以后出生)。

(四)初创组、成长组中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参赛团队须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支撑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属证明、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作为附件上传。

(五)各本科教学单位报名项目数不少于本单位在校本科生人数的3%(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互联网+”报名项目数计划表(本科教学单位))。

(六)6月20日之前,各单位完成报名动员及内部选拔,向本科生院提交《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按单位内部选拔结果排序)(附件2)。未在大赛全国平台成功报名的项目不得列入《项目汇总表》

七)已在大赛全国平台成功报名的项目,同时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账号,登陆“赛链”云平台,提交项目材料(包括上传项目计划书,PPT等)、完善项目信息未在“赛链”云平台成功报名的项目不能参与校赛及后续比赛

(八)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数量、质量和国赛、省赛、校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九)本科生院将为参加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团队组织参赛要点解读及相关培训,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

(十)校赛决赛时间和助推项目填报等事宜另行通知。

十、校赛激励机制

(一)校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校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分;获得银奖及以上省赛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分;获得银奖及以上国赛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4分。

获得国赛铜奖及以上奖励项目成员中的本科生,在各单位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相应等级最高标准认定,获得国赛铜奖及以上奖励项目成员中的研究生优先参评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三)在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团队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奖励资助,由各单位根据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分配。同一项目以奖励资助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具体标准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指导学生项目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奖励标准参阅《华中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及补充意见。

(四)所指导的学生项目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记60个课时本科教学工作量。

(五)获得国赛奖励的项目,竞赛结果将纳入相关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奖励以及教师职称评聘等。

(六)各教学单位参赛项目实际报名项目数、比赛成绩,将影响该单位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数。

十一、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宁江;电话:67868065

地址:行政楼207B办公室

邮箱:785254608@qq.com

校赛QQ群:341890600(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学院、姓名)

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