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 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批准实施的118项优博培育项目和150项创新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验收分两步进行,一是采取“自荐同行专家,填报验收意见”的方式进行初审验收,由研究生及其导师自行聘请1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及成果进行评议,验收和评议意见直接在结题报告中填报(附件2)。二是根据整体结项情况,抽查部分项目进行集中会议审验。
三、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任务书,按照附件表格填制结题报告,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如奖励证书、报告、论文、专著、专利的相关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只需包含能证明成果属性的关键信息。
(二)结题验收只接收签字盖章后扫描而成的电子版结题报告和电子版佐证材料,不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于6月12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评议意见(PDF)、佐证材料(word或PDF)等并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或创新-姓名-××学院”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三)结题验收材料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收集,合并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创新结题-××学院”后,于6月14日之前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工作QQ:1822458909。
四、其他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保证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或因故须进行终止结题的项目,请各承担人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处,并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核准后,再作处理。
(三)项目剩余经费(65%)已划拨至指定教师(一般为校内指导教师)名下(新设账号),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题工作启动后,即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和要求,进行预约报账,经导师和所在单位审签后,交研究生院313室办理报销签字(用透明文件袋装好,留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需保留原有效银行卡。
(四)去年划拨35%经费未用完的,仍可按原账户预约报账。延期验收或终止项目不得报销剩余65%经费。9月底之前未报销完毕的优创项目经费将清零。
(五)为便于联系,项目负责人可加入“华中师大研究生培养资助项目”QQ工作群:206381392。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办6916。
附件1:2018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名单.doc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样表).doc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