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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立项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yjspy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11月26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和排序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中国历代人均寿命的时间变化、空间差异与形成机理研究》等109项优博培育项目和《坡位与植被覆盖对三峡库区典型坡地土壤水分分布和时序变化特征的影响》等146项创新资助项目获准立项,现予以公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批准的申报书任务内容和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相关工作,所在培养单位应督促相关导师做好指导,并按计划、按要求开展中期考核和终期结题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2. 优创项目全部挂靠在其校内指导教师的名下,单独标注,独立开支,指导教师负责协助和指导研究生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3. 优博培育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创新资助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项目科研劳务占比不得超过30%,只能支付给学生。中期考核之后,考核通过者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报销40%的项目经费,项目结题后,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报销剩余30%的项目经费。每笔经费的开支依次需项目负责人本人、导师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报销。明年春季开学后启动经费报销工作。

4. 全部项目应于2020年5月底之前完成结项(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结项办法见《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优博培育项目)”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创新资助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英文注释自行翻译。

5. 请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和培养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每项优创项目实施和结项的成效直接影响下一年度所在单位优创项目的立项资助数。

 附件1: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名单 - (附导师名单).xlsx 

 附件2:行学字(2019)168号.pdf

 

华中师范大学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