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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10月22日

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 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第二批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尚未结项的2019年度优博培育和创新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线上方式分两步进行,一是以“自荐同行专家,填报验收意见”的方式进行初审验收,由研究生及其导师自行聘请1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及成果进行评议,验收和评议意见直接在结题报告中填报(附件2)。二是研究生院根据整体结项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抽查部分项目进行通讯评议审验。

三、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任务书,按照附件表格填制结题报告,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如奖励证书、报告、论文、专著、专利的相关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只需包含能证明成果属性的关键信息。

(二)结题验收只接收签字盖章后扫描而成的电子版结题报告和电子版佐证材料,不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于116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评议意见(PDF)、佐证材料(wordPDF)等并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或创新-姓名-××学院”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三)结题验收材料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收集,合并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创新结题-××学院”后,于1111日之前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工作QQ:1822458909

四、其他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保证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9年度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确需延期或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相关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于1030日之前将签章后的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其结果直接影响所在学院来年项目申报数额。

(三)本批次拟结项项目剩余经费仍将划拨至指定教师(一般为具有有效教工号的校内指导教师)名下,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题工作启动后,根据经费划拨情况,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和要求(附件3报账

(四)2019年立项的第一批结项项目(即已毕业负责人的项目),根据相关工作通知,不再报销,经费清零。

(五)本批次结项项目负责人需保留原有效银行卡至来年6月底

(六)为便于联系,项目负责人可加入“华中师大研究生培养资助项目”QQ工作群:206381392。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处6916

 

附件1:2019年优创项目第二批结项名单.xlsx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样表).doc 

附件3:经费报销流程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