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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4年06月18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实践性、探索性较强的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暨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内涵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思政进课堂”落实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2.坚持综合改革和理念创新,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类型结构、创新培养模式和改革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3.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

4.坚持能力培养导向,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专业学位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

二、立项原则

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的人才的要求;

2.导向性原则。能够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5.前瞻性原则。坚持教学改革与未来发展相结合,面向国家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

三、立项范围

1.立项对象。我校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2.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3.为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战略与重大改革项目,特设立“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专项”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申报流程、申报条件、项目资助标准等方面相同。

四、项目资助

分省、校二级立项,学校根据项目产出成果水平给予一定资助经费。各培养单位应对本单位获立项的项目配套相应经费支持。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与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限1人,且1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

2.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4.鼓励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5.有在研、在建教学相关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学校和湖北省立项均使用此表)一式七份,于75日前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或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须排序)推荐项目1-2个。并于7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含项目申请书、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py@ccnu.edu.cn。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分级立项。

4.结果公示。审议通过的拟立项项目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5.发文立项建设。对通过公示和审定的项目学校予以发文立项建设,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2024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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