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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2018年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的通知

作者:yjspy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8年05月16日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2018年继续实施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工作。现将相关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流程

(一)申报与审批

1.申请教师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申请表(含经费预算表)》(附件1),一式二份交至所在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

2.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通过评审的课程建设申请表,经签字盖章扫描后,发至邮箱:yjspy@mail.ccnu.edu.cn,纸质版(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

(二)管理与实施

1. 本年度学校拟建设20门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各单位最晚须于5月31日之前完成本年度的项目申报与评审。研究生院将根据整体申报情况,适时组织遴选。

2.研究生院对拟建设课程进行项目备案,并负责课程建设的跟踪管理与协调服务。

3.各培养单位负责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三)结项与报销

1.课程教学结束后,课程负责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结项通过的报告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结项意见表》(附件3)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起压缩命名为“2018-单位名称-课程名称-外籍专家-课程负责人”,发至yjspy@mail.ccnu.edu.cn。其余纸质材料由校内课程负责人自行留存备检。

2.课程建设验收通过之后,课程建设的相关校内外教师方可申请下一学期或学年的课程建设项目。

3.项目结项后,相关建设经费据实到研究生院和外事处进行审核和报销。

二、要求

1.申报建设的课程必须是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设置课程的对应或补充。

2.申报建设的课程的国外专家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来校授课。

3.对于往年度已持续建设的课程,本次申报也需按程序评审,择优推荐;已批准在2018年建设的课程无须再行组织评审。

4.外籍授课专家如已获外专项目资助,则课程建设费用不得超过3万;无其他资助的课程建设费用不得超过6万。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附件: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doc

 附件3:结项意见表.doc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