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课程建设质量决定研究生培养质量。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学校决定全面启动2018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思路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为主线,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研究生教学团队建设,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为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夯实基础。
二、立项与实施
1.课程建设采取项目管理制,按申报、评审、立项、验收四个环节分步实施。施行课程责任人制度,从开课、授课、评课三个环节保障建设实施质量。
2.课程建设包括“学院推荐、自设标准、自主实施、评价验收”等四个步骤。
学院推荐是指各学院对本单位开设的培养方案课程,按照轻重缓急,逐步推荐,全面实施的原则,科学系统地推荐纳入学校建设序列。
自设标准是指课程负责人要在申报课程建设项目的同时,报送本课程的建设标准(格式参见附件申报书)。课程建设标准要参考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同类课程建设经验,要有利于所在学科发展,要便于参照实施和评价验收。自设标准是学校评审的重点内容。
自主实施是指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目标和标准,依照课程建设申报书,组织实施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学院负责相关课程教学安排和中期检查等过程管理。
评价验收是指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所在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教学评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及以上的课程方可纳入培养方案,开设课程。验收优秀的课程列入学校精品课程库,进行动态管理。
3.根据不同课程建设项目,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对立项建设课程给予一定资助。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立项范围与规模。学院按照一定规模申报遴选和统筹推荐,推荐课程应为学术学位培养方案中的1-2门一级学科课程(资助经费建议5万元/门)、2-3门二级学科课程(资助经费建议4万元/门)和1-2门专业选修课程(资助经费建议2万元/门);或为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的1门研究方法类课程(资助经费建议5万元/门)和1门实践类课程(资助经费建议5万元/门)。有志于建设全英文专业的学科的课程建设项目,学院要优先推荐与支持。
三、申报程序
1.本年度开设的培养方案课程的负责人,均应申报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各单位负责审核课程建设项目,统筹规划,择优推荐,上报研究生院。获推荐项目,需递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处313,附件1和2的电子版发至yjspy@mail.ccnu.edu.cn。
3.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发文,立项备案。
四、其他
1.研究生课程建设是各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2018年度的主要目标任务,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2.对于项目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将视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将追回经费。
3.对于验收优秀者,学校授予“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学校对获得“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适时进行复审,以保证课程质量和示范效果。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本单位拟建研究生课程项目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