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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yjspy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07月08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实践性、探索性较强的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暨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内涵发展,助力“双一流建设”,把信息化和国际化的办学思路落实到研究生教学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

2.坚持综合改革和理念创新,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类型结构、创新培养模式和改革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3.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

4.坚持能力培养导向,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专业学位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

二、立项原则

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的人才的要求;

2.导向性原则。能够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1.立项对象。我校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2.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新版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试点项目研究与实践;

3)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现状与发展研究;

4)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研究与实践;

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及其质量保证研究与实践;

6)研究生分类、分层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7)协同创新、跨学科及联合培养机制研究;

8)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9)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研究;

10)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监督体系研究;

11)导师队伍建设及导师队伍遴选、聘任机制研究;

12)学风建设与学术规范教育研究;

13)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研究;

14)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机制研究与改革。

四、项目资助

分省、校二级立项,学校根据效果和影响给予后资助。省级项目(省教育厅审批立项),学校资助3-5/项;校级项目,学校资助1-3/项。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与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限1人,且1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

2.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鼓励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5.有省级和校级在研教学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申报学校和湖北省立项均使用此表)一式三份,于96日前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或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须排序)推荐项目1-2个。并于9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含项目申请书、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电子版发送至yjspy@mail.ccnu.edu.cn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分级立项。

4.结果公示。审议通过的拟立项项目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5.发文上报。对通过公示和审定的项目学校予以发文公布,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2019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华中师范大学

20197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