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0]1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和专家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我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培养卓越语文教师的探索与实践”等5项研究生教改项目获批立项(详见鄂教高函[2021]10号)。
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按照鄂教高函[2021]10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所在二级单位应督促课题组按计划、按要求开展工作,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并按照学校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
附件:鄂教高函〔2021〕10 号.pdf
研究生院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