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2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实践性、探索性较强的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暨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内涵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思政进课堂”落实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2.坚持综合改革和理念创新,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类型结构、创新培养模式和改革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3.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
4.坚持能力培养导向,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专业学位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
二、立项原则
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的人才的要求;
2.导向性原则。能够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5.前瞻性原则。坚持教学改革与未来发展相结合,面向国家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
三、立项范围
1.立项对象。我校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2.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新版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试点项目研究与实践;
(3)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现状与发展研究;
(4)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研究与实践;
(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及其质量保证研究与实践;
(6)学科及学位授权点建设绩效评估研究;
(7)研究生分类、分层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8)协同创新、跨学科及联合培养机制研究;
(9)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10)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研究;
(11)导师队伍建设及导师队伍遴选、聘任机制研究;
(12)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监督体系研究;
(13)学风建设与学术规范教育研究;
(14)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研究;
(15)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机制研究与改革;
(16)研究生产学研融合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资源,形成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频共振的协同效应,2022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置“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申报流程、申报条件、项目资助标准等方面相同。
四、项目资助
分省、校二级立项,学校根据项目产出成果水平给予一定资助经费。各培养单位应对本单位获立项的项目配套相应经费支持。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与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限1人,且1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
2.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鼓励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5.有省级和校级在研教学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申报学校和湖北省立项均使用此表)一式七份,于6月24日前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或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须排序)推荐项目1-2个。并于7月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含项目申请书、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处312室,电子版发送至yjspy@ccnu.edu.cn。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分级立项。
4.结果公示。审议通过的拟立项项目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5.发文上报。对通过公示和审定的项目学校予以发文公布,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2022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华中师范大学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