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阅卷、统计分析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考生的成绩下发。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中,因违纪和作弊被取消全国联考相关科目成绩者,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
1.考生本人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
2.要求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在2012年1月10日之前向报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招生单位核实汇总后,于1月13日之前上传到原成绩下载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zs)。复核工作结束后,原成绩有误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相应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招生单位。复核成绩与原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书面申请邮寄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邮编: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307
电话 027-6786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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