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中,因违纪和作弊被取消全国联考相关科目成绩者,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考生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
要求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向有关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单位核实汇总后,于1月4日前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复核工作结束后,原成绩有误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相应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招生单位。复核成绩与原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417,电话67866955。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