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免费师范生类首届(2012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经过近三年的在职攻读,即将进入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审核阶段。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学校培养计划的总体安排,为做好免费师范生类首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免费师范生类首届(2012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和《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设定工作流程组织开展。
二、时间安排
1. 总体时间安排:从本届研究生在职攻读的实际出发,其论文答辩、毕业审核、学位评定等相关工作安排在今年5月至9月期间进行;
2. 论文答辩申请、资格审核、论文送审等相关工作安排在5、6月份进行;
3. 论文答辩安排在7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到有关研究生;
4. 毕业审核与学位评定时间:安排在答辩工作之后,9月底以前完成。
5. 未能在上述时段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或答辩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下一次申请与答辩的时间或与全日制研究生的一致(见每学期网上通知),或在明年暑期与下届研究生同步。
三、工作流程
研究生必须按照所攻读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申请者通过相关审核,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具体流程如下:
1. 论文答辩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方法见附件),使用系统提交以下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系统关联学籍库自动提交);
(2)课程考核成绩(系统关联课程成绩库自动提交);
(3)科研成果(系统关联科研成果库自动提交,非必备项)
(4)学位论文(研究生按系统提示,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上传学位论文。须在2015年5月20日至6月10日期间完成);
(5)个人申请(系统提供统一模板,答辩前研究生在打印件上签名确认)
2. 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导师、学院、研究生院按职责分工,借助系统,各负其责对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1)个人基本信息审核:学院、研究生院学籍办负责;
(2)课程考核成绩审核:学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负责;
(3)学位论文规范审核:导师、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
(4)导师审核与推荐:导师登陆系统,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进行审核,并填写综合评语;
3.学位论文复制比初检:
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时间由学院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商定),并将检测结果录入新系统。
(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以上流程完成后,各学院方可组织安排论文评阅。)
4.学位论文评阅:
学院通过系统的论文评阅模块对本学院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专家评阅。
5.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在7月31日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并将答辩成绩录入系统。
6.研究生毕业审核:
对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借助系统,各学院组织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各学院和研究生院逐级进行毕业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表》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归档,并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信息。
7.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通过系统提交学位申请,按系统提示,补齐相关学位信息。
8.院会审核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9月15日前完成对本单位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审核,并将审查、表决结果录入系统。
9.论文复制比复查
学位办组织对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录入系统,复制比超过15%的名单同时反馈给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0.分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9月22日以前完成本分会学位申请的审核,并将审查、表决结果录入新系统。
11.校会审核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9月30日以前审议各类学位申请,并将审查、表决结果录入新系统。
12.学位授予
学位审核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将学位授予信息按要求上报。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任课教师务必在今年5月15日前,将尚未录入系统的所有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学校成绩管理规范,及时录入系统。全校统一开设的六门公共课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协同任课教师录入系统。
2. 学位论文评阅人由指导教师提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聘请,学位论文评阅由学院统一进行。
3. 学位论文答辩须在校内公开进行,答辩信息应事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也可同时在学院和研究生楼予以公布。答辩评分标准参考我校学位论文评议指标,由答辩委员打分并确定等次。
4. 院会决议由分会留存,分会决议经分会主席签章后交学位办。
5. 根据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需要,每位学位获得者需交两张两寸蓝底数码登记照片(此照片与学位申请者在系统【学位申请】环节所提交的电子照片须保持一致),由学院粘贴到学历、学位证书并统一到学校办盖章。
6.答辩通过后,研究生还需登陆本校图书馆网站http://lib.ccnu.edu.cn/,按照图书馆的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本。
7.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需交国家图书馆等部门馆藏。另外,为了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经研究生本人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提交“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在网络上发表。论文提交后,请及时登陆“中国期刊网” 或“万方数据”发布平台了解论文发布、版权与稿酬支付等相关情况,直接与两家单位进行联系,需要延期发布的请单独注明。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寄送单位见下表。
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寄送单位一览表
寄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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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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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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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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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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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所)统一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集中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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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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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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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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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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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院(中心、所)统一交学校图书馆采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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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理工农科交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万方数据的可以只交一本。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南/uploads/file/20150509/20150509155417_1891.zip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