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招生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单位和学校审核,拟同意谷雨菲等22名同学获得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现将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对研究生审核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5月14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处反映(027-67866916;178751031@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收到取消资格通知的研究生视为获得硕博连读资格。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仍须完备履行相关报名手续,否则资格无效。
附件:
2026年硕博连读拟录取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研究生院
二O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