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期末考试是研究生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也是评定研究生成绩、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倡导严谨、诚信的学风和考风,现就以下问题予以强调:
一、加强组织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应分别做好研究生公共思想政治课及公共外语等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专业课考试组织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学院督导组成员、研究生辅导员为成员的考试督导工作组,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强化试卷流转交接规范,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确保研究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在考试前做好考试安排,并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通知学生,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学校将委派学校研究生督导组对考试现场加强巡视。
二、重视试题的命制与印制
各相关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规范程序。
(一)严格命题要求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对照培养目标同时编制本课程的A、B两套试题(两套题重复率不能超过30%),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和答案。试卷必须有教研室主任或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学院领导审核环节,确保不出错。
(二)规范试题印制
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应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专业课试题的印刷、交接、保管,交接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确保试题的安全保密和试卷的完好无损。如在印刷单位印刷,要求与印刷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责任,保证试题及答案不泄露,印制好的试题要装袋密封。
三、严明考试纪律
(一)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各培养单位要专门召开应考研究生期末考试专题会议,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宣讲考场纪律,树立良好考风,诚信考试。凡是违犯考试纪律,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考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组织好监考工作,认真做好监考人员的选派,选择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考前召开考务培训会议,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要求,落实有关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按时参加监考,加强规范管理。学院领导应到考场巡视。
每考场应至少安排一名教师作为主考,不允许随意调换监考人员或由研究生替老师监考,监考期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不能随意离开考场,监考期间不能做玩手机、读书看报、阅卷、聊天睡觉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四、按时阅卷及时登录成绩
任课教师阅卷评分要严格标准,公平合理,确保质量。多人上课的要坚持流水阅卷,不能随意更改成绩,要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研究生成绩。做好试卷、成绩登记单等考试材料的归档与保管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