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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10月21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之规定,现将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有关单位公布选拔通知:各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于10月23日前根据学校硕博连读有关通知启动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依据学校文件制订本单位硕博连读实施细则并公示,并制订本单位2021年硕博连读工作方案,并于10月27日前公开发布有关通知。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当年博士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自愿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于11月3日以前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送所申请的博士生招生培养单位。

3.单位考核:各单位根据依据文件规定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前将《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和《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学生相关材料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Email:3342895366@qq.com

4.拟录备案: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5.报名录取:通过审核与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严格遵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实施细则,严格认真审核,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地实施。

2.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人:胡老师 ,研究生院313室,67861489,E-mail:3342895366@qq.com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doc

附件2: 《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