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进度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总体安排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二)考试方式
公共英语必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公共政治课及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组织。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三)缓考或补考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擅自不参加规定的考试,则该门课以零分记。”若有特殊情况需缓考者,可以申请缓考,但需要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并持填写好的《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至12月23日到学校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老图书馆三楼)递交,后续手续研究生院会进行办理。
以往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须于即日起至12月23日凭填写好的《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到学校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老图书馆三楼)递交,后续手续研究生院会进行办理,以便统一安排考场座位(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逾期未办手续者,不得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补考资格。本次英语补考受理博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公共英语必修课程补考,暂不受理特色英语课补考。
(四)成绩处理
1.公共课成绩请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将课程成绩录入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即新系统http://218.199.196.248/yjs/)中,供研究生网上查询。
2.各单位专业课的主讲教师应抓紧时间评卷,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成绩及时录入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即新系统http://218.199.196.248/yjs/)中,供研究生网上查询,并将成绩存根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二、公共课期末考试考场安排
(一)考试时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2021年1月14日(周四)下午14:00开考(考试用时:120分钟)
公共政治课:随堂组织,由任课教师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八号教学楼
(三)具体考场安排
1.博士研究生考场安排
《博士研究生英语》考生在《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英语期末考试博士考场安排》【附件3】中按学号或姓名查找本人所在考场,按指定教室参加考试。博士研究生英语考试没有听力测试,考生不用携带收音机。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场安排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考生在《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英语期末考试学硕考场安排》【附件4】中按学号或姓名查找本人所在考场,并务必记准自己的考场信息,届时将在指定考场按张贴的座位标签就座参加考试。
如上述公共英语课学生名单有误,请考生及时反馈至任课教师处。待任课教师收齐本班有误名单后,集中反馈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生请核对课程分班名单(附件5、附件6),如名单有误,请及时反馈至任课教师处。待任课教师收齐本班有误名单后,集中反馈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3.考试工作的注意事项
(1)公共英语的所有考生请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需携带调频收音机(FM85.5Mhz)。
(2)各单位在考前应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各单位研究生秘书、辅导员为相应考场的监考责任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提前20分钟进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如有疑问,学术学位研究生请及时与培养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313室(联系电话:67861489)联系。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doc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doc
附件3: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英语期末考试博士考场安排.xls
附件4: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英语期末考试学硕考场安排.xls
附件5: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分班名单.xls
附件6: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分班名单.xls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