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师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2012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及复试工作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2年02月14日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2012年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精神,我校自2012年起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免试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我校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报名
报名包括预报名、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环节。
(一)预报名
凡符合条件申请201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12213-14凭姓名和本科毕业证书编号登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免费师范生免试攻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上传照片,下载《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
(二)网上报名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须于2012215-17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正式网上报名。
说明:
1、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专业,应符合招生简章中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若申请跨专业报考,则须与现从事工作岗位(在中小学任教课程)一致。
2、跨专业报考须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此证明须与申请材料一并寄送到申请攻硕的院系,由学校统一审核批准。
(三)资格审核
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在我校“免费师范生免试攻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请仔细核对表中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工作是否合格的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2012315日前寄(送)到申请攻硕的院系,申请材料不再返还考生。未按规定寄送材料的网上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学院(系),邮编430079,收件人为“研究生秘书”。
二、复试
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相关院系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和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院系将通知考生本人于20124月中旬左右参加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说明:我校2012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利用2012年、2013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两年。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