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师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3年10月23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免试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专业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生本科专业要求

招生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

文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

化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英语

外国语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地理科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学

音乐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美术学

美术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学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心理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教育学院

二、报名条件

1.在我校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2.截至20141月,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生不得报名;

4.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

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仅有网上报名环节,不需要现场确认)

报考2014年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日期:20131010日—31日。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专项计划选择“免费师范生计划”,推荐免试的校验码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cnu.edu.cn/sfsjycx/sfs/index.htm)凭本人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进行查询获取。

2)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专业,应符合招生简章中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若申请跨专业报考,则须与现从事工作岗位(在中小学任教课程)一致,须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此证明须与申请材料一并在综合考核阶段提交,经报考学院审核,由学校统一批准。

3)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综合考核及录取

详情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取通知书约在20146月底发放。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4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3年。考生录取后于2014年暑期(7月中旬——8月中旬)回校集中授课,随后不脱产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开题和答辩。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及其他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费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学费2万元,其他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咨询电话 (02767866955

传真:(0276786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