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一、一般计划拟录取考生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手续
1、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请于6月8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该生为应届生,档案将于毕业后寄到我校”的证明送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人事档案调档函领取说明:
A、武汉市内考生和自取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
B、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时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传真复印件);
若确无人代领,请填写《2011年拟录取博士生领取调档函申请表》(见附件1),发传真至027-67867707或027-67861497,我办将发调档函传真给考生本人进行调档(若需要,调档函原件随后寄给考生本人)。
2、签订委培合同书。
请于6月8日前将委培合同书(一式三份,先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考生本人签名)(见附件2)送交研招办,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报名时所填写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部为定向录取,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四份、非在职考生一式三份,由定向省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签字并盖章,考生本人签名后送交我办)(见附件3、附件4)。
三、补充说明
1、录取类别依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待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及委培合同书调入我校后再行确定。
2、政法学院、信息管理系、外国语学院和社会学院的博士生拟录取情况将于6月初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