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请于6月26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持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20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邮寄通知书的考生请务必于6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最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7—67867707。逾期未领取或未传真通讯地址的考生请在开学报到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206室领取通知书。
未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伪造通知书进行诈骗,请大家注意辨别录取通知书的真伪。所有录取通知书均打印有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其他照片无效。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