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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说明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3年06月21日

各位考生:

请于626——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持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20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邮寄通知书的考生请务必于628日上午1100前将最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7—67867707。逾期未领取或未传真通讯地址的考生请在开学报到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206室领取通知书。

未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伪造通知书进行诈骗,请大家注意辨别录取通知书的真伪。所有录取通知书均打印有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其他照片无效。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