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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4年06月25日

各位研究生新生朋友: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4级博士研究生,欢迎来到华中师范大学深造!为帮助你按时顺利报到,请务必认真了解以下信息:

一、报到:

(一)报到时间及要求

报到时间为201493—94日。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我校在火车站设有迎新接待站。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须来电或来函并附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来校报到时,请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到。

(二)新生自助报到系统操作说明

1、今年我校研究生新生统一使用网上自助报到系统,请新生务必于825日前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新生自助报到系统(http://218.199.196.156)依次完成相关手续。报到流程具体包括:提交个人信息、网上选宿舍、网上缴费、照片上传、自选项目缴费、报到情况、平安健康保险选购等各项业务(具体流程在新生报到系统里均有提示)以上流程完成后请提交全部信息并自行打印报到单。请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完成所有报到流程。

2、入学自助报到系统需要准备的材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近期免冠彩色数码照片(按身份证要求照相,背景为蓝色,照片格式要求为JPG ,尺寸为32mm*26mm,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该照片将用于户籍、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办理,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照片;

3)如办理绿色通道,需准备乡(镇)级别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

4)支持网上支付的中国银行账户。(我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中国银行卡需在中国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可进行网上缴纳学杂费等。)

二、网上选宿舍:

所有2014级研究生(硕士、博士)均需在报到前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主选择入住的宿舍。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在81619期间,登录我校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系统网站(http://218.199.196.156自助报到页面查询网上选房链接,输入学号和身份证号(后6位)进行选房,对于规定时段内未选房的新生,系统将按程序自动分配房间,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选房咨询电话:027-67861000。推荐使用IE浏览器。

三、组织关系、户口关系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由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华中师范大学团委组织部

2、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要求请参照我校保卫处2014研究生新生入户须知》(详见附件一)。

3、定向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4、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请在开学时自己带来,于报到时交由各学院(所、中心)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四、费用:

1、全额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三年30000元(按学年收取,每年10000元)。

2)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教育博士):三年100000

(注:学费标准正在审批中,最终以物价局政策为准)

2、住宿费:每人每年预计需住宿费1500元,实际收取标准按照网上所选宿舍标准确定。

3、医保费:新生入学一次性缴纳在校期间的大学生医保费用,每人每年20元,二学年制40元,三学年制60元。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学生可自主选择享受原医保,或退保参加大学生医保。

建议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时一并参加商业保险,具体情况见《大学生(含研究生)医疗报保险温馨提示》(详见附件二)。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奖励范围包括20149月及以后入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分为: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博士生

一等

1.5万元

10%

二等

1.2万元

20%

三等

1万元

70%

硕士生

一等

1.2万元

20%

二等

0.8万元

40%

三等

0.4万元

4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万元(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额度),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最多按3年计。

6、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确因经济困难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但需事先准备由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或上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父母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事宜开学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新生必须于2014815日至822日期间,将本人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和医保费的累计总金额足额存入本人的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的中国银行长城卡)中。另银行卡启用后,其卡上余额不能为零,因此要求存款数大于应交总额11元以上。以后每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均照此办理。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将在825日开始,按照学校提供的收费标准,采取集中足额批扣方式,将每位新生存入本人银行卡的学费,住宿费和医保费,足额划转到学校帐户上。详情请见2014年新生(含研究生)缴费须知》(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生活用品全部自理。报到时须准备近期彩色登记照片8张备用(1寸、2寸各4张)。

2、新生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原件(请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号,交由研究生秘书),无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摸底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须按照校医院要求向学院提交《华中师范大学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详见附件四)。

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达到《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学校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考生直接到我校报到入学。

达到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学校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考生,第一年直接到教育部指定高校基础培训基地(西南大学,请于7月初上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入学须知)培训一年,第二年到我校入学报到。

4、需要将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务必在开学报到之前将档案调到录取学院。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7—67861488 67867707

研究生工作部:027—67867049 67861491

院办公室: 027—67866926 67861483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6月25日

附件1:2014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附件2:大学生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附件3:2014级新生(含研究生)缴费须知

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