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将于7月1日开始发放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取考生、武汉市内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律不邮寄。
请于7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持二代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20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考生的通知书将于7月3日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寄出。
发放通知书的地址均以考生办理拟录取手续时提供的最新通讯地址为准,请注意查收。办理拟录取手续时未提供最新通讯地址的考生请务必于7月2日上午11:00前将最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27—67867707。
3、逾期未领取或未提供最新通讯地址的考生请在开学报到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206室领取通知书。
4、未办理完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不发放,办理完拟录取手续后方可领取。
5、请考生注意核对通知书信封内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中国银行卡、新生入学须知、返回的定向协议书(只针对定向生,请考生自己将需返回给定向单位的协议书交给相关部门)。
友情提醒:为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伪造通知书进行诈骗,请大家注意辨别录取通知书的真伪。所有录取通知书均打印有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其他照片无效。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