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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5年06月09日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15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3912014831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 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级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二、推荐方法与评选步骤

1. 各培养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进行初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初选论文原则上应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初选名单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

2. 研究生院审核初选结果,确定我校推荐名单并上报到省学位办。

3. 湖北省组织专家评选。由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步名单。

4. 公示与表彰。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名单将在湖北省学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优秀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三、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全文(①要求PDF格式;②要求隐匿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学校名称等来源信息字样;③插(附)图、表完整、完好,总页码与目录一致,中间无缺页,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各项内容齐全;④为保证作者论文版权,请在转换成PDF过程中应用安全属性(如禁止复制等,但不要加密);⑤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PDF”,例如:10511_010102_2014010016.PDF。)

2)数据库(①要求DBF格式,数据库模板见附件2-1,数据库字段说明见附件2-2;②文件命名方式为:硕士“ysps学校代码_学院名称.dbf”、博士“ybps学校代码_学院名称.dbf

3)论文推荐表(①要求WORD格式,博士见附件3-1A),硕士见附件3-1(B);②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的一年内;③文件命名方式为:“学校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doc”,如“10511_010102_2014010016.doc”。)

4)推荐汇总表(①要求WORD格式,博士见附件3-2A),硕士见附件3-2(B),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上交;②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_培养层次_省优推荐汇总表.doc”,如:文学院_博士_省优推荐汇总表.doc”。)

2.纸质材料

论文推荐汇总表(博士见附件3-2A),硕士见附件3-2B),以学院为单位填写、

上交),分专业按优秀程度排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位办。

3. 其他说明

非外语语言类专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文如果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须再提供相应的中文版;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数据中心”中查阅,自设专业请使用各类标准专业代码库中相近的专业代码代替,自设专业名称保持不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自设专业”其他各项材料填报要求详见《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报送说明》(见附件3)。若材料不合要求导致论文无法评审,责任自负。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认真整理并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学位论文和各类相关材料。

2.参评论文应代表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凡参评论文一经评审发现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予以通报、取消资格,并撤消其授予的学位。

3.电子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到邮箱(xwb@mail.cc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和邮件内容,如:文学院2015年省优论文推荐材料。推荐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后送交至学位办(研究生院411室)。报送截止时间:2015619(周五),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学位办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联系人:苏春艳,联系电话:67867828

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单位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