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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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3年09月09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开学两周内,各学院将本学期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报学位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号填写外语合格证编号),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培养处公布的名单为准。

2.送交学位论文盲评材料时间:博士为每月20,硕士为1015日前(节假日顺延)

3.答辩前,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由导师提交给研究生秘书,由学院进行复制比检测,并确认是否通过,确认通过的方可组织答辩。

4.125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同时提交所有答辩通过人员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交学位办复查(至少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四天交学位办)。学位办将复制比超过15%的人员名单及检测报告反馈给分会,由分会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121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授予复审工作。

6.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本学期学位授予审定工作。

二、注意事项

1.上学期答辩通过但未授予学位的人员,学位办复查时复制比达到15%及以上但低于30%,修改论文,导师同意定稿后重新参加检测,不需要重新答辩。复制比达到30%及以上的,需要重新组织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具体程序按《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流程》办理,确保整个工作有序、顺利地开展。

3.学位论文评阅人由指导教师提名(盲评除外),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聘请,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寄送。

4.答辩前认真做好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提前做好成绩审核。答辩评分标准参考我校学位论文评议指标,由答辩委员打分并确定等次。领取档案袋时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1)《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意见表》(同等学力人员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意见表》;2)领取档案袋人员名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请特别注意:

1)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要求,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需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经过注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课程成绩录入及全国统考成绩审核——答辩申请答辩资格审核及答辩成绩录入论文录入等程序方能进入学位授予流程。

2)2011年及以前参加全国统考的同等学力人员于112223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不需要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3)1126日前由学院根据学位办下发模板统一提交人员课程成绩。

4)答辩工作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与其他类型学生同步。平台答辩申请请同等学力人员于1130日前提交;125日前,由学院统一向学位办提交答辩成绩。

5)1220日前,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平台提交论文,经审核合格者进入学位授予流程。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和建议授予学位名册应在召开分会前到学位办盖章。“建议授予学位类别”一栏中填写博士或硕士,“学生类型一栏中填写全日制学术型、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农村教育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等,全日制专业学位请在专业学位名称后注明“(全日制)”,留学生请单独注明。院会决议由分会留存,分会决议经分会主席签章后交学位办。学院另需填写本学期申请学位人数统计表一份。

7.学位论文答辩须在校内公开进行,答辩信息应事先在学院和研究生楼予以公布,或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

8.根据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需要,每位学位获得者需交两寸蓝底数码登记照片,学历研究生(双证)2,其他人员(单证)1,由学院粘贴到学历、学位证书并统一到学校办盖章。

9.所有答辩人员须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填报学位授予信息,该信息由学位办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供学位认证,请务必高度重视数据的准确性。学位授予信息中的电子照片应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相同。(请勿报扫描件)

10.答辩通过后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登陆本校图书馆网站,按照图书馆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本,然后才能在图书馆办理相应的离校手续。http://lib.ccnu.edu.cn/

11.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需交国家图书馆等部门馆藏。另外,为了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经研究生本人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提交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在网络上发表。论文提交后,请及时登陆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发布平台了解论文发布、版权与稿酬支付等相关情况,直接与两家单位进行联系,需要延期发布的请单独注明。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寄送单位见下表。

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寄送单位一览表

寄送单位

硕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

说明

人文

社科

理工

农科

人文

社科

理工

农科

国家图书馆

(系、所)统一交

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

集中寄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

由院(系、所)统一交

学校图书馆采编部

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

直接放入档案袋内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由院(系、所)统一交

研究生院

:理工农科交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万方数据的可以只交一本。

12.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请各学院于学期结束前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按类型(:博士、学术型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建立文件夹分类存放,并报送学位办。同时,请各学院做好学位论文的数据备份工作。

13.电子材料请发到学位办信箱。 xwb@mail.ccnu.edu.cn

14.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另行通知。

(通知中涉及到的相关表格请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http://gs.ccn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