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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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使用新系统(升级版)辅助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4年11月05日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根据各方建议,我院会同希尔公司对本学期启用的《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审核子系统》(简称原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升级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审核子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新系统)具有流程吻合、内容可视、输出达标、信息共享、批处自动、个处易行等功能和特点,可以实现对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管理规范、支撑综合改革、服务质量监督的有效辅助,从即日起投入使用。

为保证弥补原系统的不足,确保新系统辅助管理的贯通和后继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和指导教师谅解、支持和配合,按统一要求,使用新系统辅助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核工作(此前使用原系统已提交申请的,请重新申请),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范围

本学期申请毕业和学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和在职攻读学位人员(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其毕业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论文答辩资格的审核、导师的审核与推荐、论文的专家评阅、论文答辩、学位审核、毕业审核、档案建立、毕业信息上报、学位信息上报等环节一律通过新系统辅助完成。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申请与审核,使用教育部统一平台《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二、工作流程

1.毕业与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按《系统使用指南》的引导(研究生版)登录新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系统关联学籍库自动提交);

2)课程考核成绩(系统关联课程成绩库自动提交);

3)科研成果清单(系统关联科研成果库自动提交);

4)学位(毕业)论文(申请人通过系统“学位申请”模块直接导入);

5)个人申请书(系统提供统一模板,答辩前个人签名确认)。

(注:因为新系统使用是中途开始的,部分数据是中途导入系统的,因此部分信息需要申请人补充和校正。)

2.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导师、学院、研究生院按职责分工和《系统使用指南》,借助新系统,各负其责对申请人的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核:

1)个人基本信息--学院、学籍管理办、培养办负责审核;

2)课程考核成绩(包括实践环节)--学院、培养办负责审核;

3)科研成果--学院、培养办负责审核(对博士生和提前毕业硕士生的科研成果审核,还需增加线下校验成果原件环节);

4)学位论文--导师、学院、学位办负责审核;

5)导师审核与推荐,网下审核或网上审核,并提交审核与推荐意见。
以上五项审核到位(系统可以批量自动审核,也可以对系统批量自动审核未通过的或有特殊问题的研究生进行个案审核),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核阶段。
3.
学位(毕业)论文评阅、答辩、毕业和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均通过新系统辅助开展,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使用指南》。

三、若干具体要求与说明

1.【学位论文信息录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学位论文(注:所有研究生都必须同时上传两个版本的学位论文,一个为明评版(完整的学位论文),另一个为盲评版(须隐匿部分信息))。具体格式要求如下:①应为PDF文档,每个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②论文中的插(附)图、表应完整、完好;③总页码应与目录一致,中间不能有缺页;④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等,各项内容应齐全;⑤文档不得加密。⑥盲评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

2.【导师审核与推荐】:导师登陆系统,审核研究生的申请,并填写评语,内容应涵盖申请者的政治表现、理论基础、研究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等方面。在审核的过程中,导师可查阅研究生的基本信息、培养方案、成绩单、科研情况、论文相关信息等,并且审核通过填写评语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阶段。

3.【论文复制比初检】:学院从系统中下载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注:初检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建议在论文评阅前完成,检测前请提前一到两天与学位办联系。)

4.【论文专家评阅】:学院从系统中下载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通过系统中的“论文评审”模块对论文进行送审(盲评论文除外),并对评审结果进行认定,认定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论文答辩安排录入】:答辩前,学院录入研究生的答辩安排(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等),并在系统中进行发布。

6.【打印《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答辩前,学院需提前打印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硕士需打印封面页、1-8页;博士打印封面页、1-5页、7-8页,第6页为博士评阅书,学院无需打印,由学位办反馈纸质版给学院;所有打印材料一式两份),并安排相关人员在答辩前进行签字、确认或盖章,然后提交相应的答辩委员会。具体要求:《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第4页要求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5页要求导师签字确认;每一份论文评阅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同等学力人员请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位申请与评定书》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打印、签字后于答辩前交至学院秘书处。)

7.【论文答辩】:各学院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将答辩成绩及时录入系统。(注:《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第78两页为答辩情况记录表及决议,需答辩秘书在答辩过程中现场记录、填写,答辩决议须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

8.【学位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需在系统的“学位申请”模块中,补充和完善拟相关学位申请与上报信息。

9.【院会审核】:会前,学院秘书通过系统导出表决票及名单(同等学力人员信息需手动增加至名单中),打印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会后,学院秘书应及时将审查、表决结果录入系统。

10.【毕业审核】:对答辩通过的研究生,通过系统辅助,学院进行毕业审核,研究生院进行毕业审定,审核通过者列入学校年度毕业研究生名单,统一编号、打印和颁发毕业证书,打印研究生学业成绩表(学院和研究生院分别签名并加盖公章),并上报毕业生信息。

11.【复制比复查】:学位办组织对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录入系统,复制比超过15%的名单同时反馈给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2.【分会审核】:会前,分会秘书通过系统导出表决票及名单(同等学力人员信息需手动增加至名单中),打印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会后,分会秘书应及时将审查、表决结果录入系统,并打印分委员会审核意见(一式两份,此意见作为《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的第9页归档),加盖分委员会主席签章。

13.【校会审核】:会前,学位办通过系统打印表决票及名单(同等学力人员信息需手动增加至名单中),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会后,学位办将审查、表决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并打印校会审核意见(一式两份,此意见作为《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的第10页归档),加盖主席签章及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

附:1.新系统辅助学位(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流程》

2.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毕业申请与审核子系统)使用指南》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