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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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万文来源:学位办 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01月09日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实施办法》,本学期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盲评机构和比例

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开展。

研究生院负责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提前毕业人员和部分抽查硕士学位论文的盲评工作。

已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实行全盲评的培养单位,学校不再进行抽查盲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盲评。

未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实行全盲评的培养单位,学校按5-10%的比例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盲评,各培养单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其他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

对上一年度盲评结果中有未通过人员和上级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中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科和指导教师,学校和各培养单位适当增加抽查比例。

二、材料报送时间

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的学位论文盲评,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时间博士为320日前和410日前;硕士为410日前。410日以后各培养单位仍可报送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但不提交本学期的校会审议,顺延至下学期的校会进行审议。

由于论文送审需要35个工作日才有结果,为了保证广大学生能够按时参加答辩,请各单位尽量于320日前报送。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的时间,适当调整报送学位论文盲评的时间。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的学位论文盲评,接收盲评材料的时间和方式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研究生院盲评材料报送要求

1、前期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论文信息”模块中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学位论文,并及时通知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2、盲评学位论文提交电子版本,由各培养单位打包统一报送学位办。导师同意送审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盲评。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盲评环节,由培养单位填报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汇总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位办线下审核。

3、需统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

1)《学位论文盲评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要求:培养单位名称_报送日期,如:马克思主义学院_20200320

2)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为:

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②命名要求: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0511_030505_2014010112_LW)。③学位论文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校徽、校标、导师信息、作者姓名、学号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④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各项内容应齐全。⑤总页码与目录一致,中间不能缺页,插(附)图、表应完整、完好。⑥文档不得加密。⑦学位论文作者和培养单位要对提交的学位论文PDF电子文档认真检查验收,确保能正常打开。

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汇总登记表。

由各培养单位根据预答辩实际开展情况记录登记汇总。

以上表格可于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文件下载版块下载。

4、电子材料请发到学位办邮箱xwb@mail.ccnu.edu.cn。联系人:欧阳老师(博士盲评)027-67861490;苏老师(硕士盲评)67867828

四、其他

1、因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报送的时间和报送材料规范要求进行报送,如因报送时间和材料未按规范要求报送而影响学生论文送审甚至答辩的,由各单位负责。

2、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盲评的评议指标和结果处理办法等其他事项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研究生院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