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8年03月29日
为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保证在校学习信息的准确性,在2017-2018学年度学籍资格审核中,经各学院核实,研究生严鹤等40人,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拟决定给予严鹤等40人作学业性退学处理。
因无法送达此处理决定告知学生本人,现将此告知于校内公告,公告期六十天。
特此告知。
退学处理名单 学业性退学 处理名单.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