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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yjspy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8年07月04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实践性、探索性较强的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和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内涵发展,助力“双一流建设”,把信息化和国际化的办学思路落实到研究生教学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

2.坚持综合改革和理念创新,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类型结构、创新培养模式和改革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3.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

4.坚持能力培养导向,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专业学位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

二、立项原则

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的人才的要求;

2.导向性原则。能够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1.立项对象。我校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2.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和新版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进行立项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试点项目研究与实践;

3)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现状与发展研究;

4)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研究与实践;

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及其质量保证研究与实践;

6)研究生分类、分层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7)协同创新、跨学科及联合培养机制研究;

8)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9)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研究;

10)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监督体系研究

四、项目资助

分省、校二级立项,学校根据效果和影响给予后资助。省级项目(省教育厅审批立项),由学校按3万/项给予后资助;校级项目,由学校按2万/项给予后资助。

五、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与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

2.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鼓励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5.已有省级在研教学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本次申报的项目将不作为省级项目推荐。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申报学校和湖北省立项均使用此表)一式三份,于7月9日前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或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须排序)推荐项目1-3个。并于7月1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含项目申请书、申请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电子版发送至yjspy@mail.ccnu.edu.cn。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分级立项。

4.结果公示。审议通过的拟立项项目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5.发文上报。对通过公示和审定的项目学校予以发文公布,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

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2.2018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华中师范大学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