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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9年春季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01月11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试行)之规定,现将受理2019年春季硕士研究生提前半年毕业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条件

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条件,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试行)》(见附件1)执行。

二、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

本年度各培养单位受理学生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为111日-115日,并于116日集中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程序

1、申请者下载、填写《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2),与发表论文复印件(含杂志封面和目录)、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对其课程成绩、论文发表原件、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116日,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将汇总的材料和《2019年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送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

3、研究生院对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发文执行。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手册).doc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

附件3 2019年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窗体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