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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年12月03日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我校参与组织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本届征集的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本届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我校教师,不接受学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本届征集工作面向我校所有教育专业学位的专业领域。

三、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根据近三年国内教育发展的现实和热点问题采编;

3. 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对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有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

4. 完整的文字案例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案例的教学用途;

5. 应为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

四、案例征集程序与评审工作

1.请各培养学院根据具体要求,组织教师认真撰写教学案例、提供作者授权书及教学案例汇总表,于2019123117:3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bjguo@mail.ccnu.edu.cn。由各学院自行下载相关材料(见附件1、2、3、45、6)。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案例进行审核评选,并决定最多选取20篇案例,于2020110日前统一提交上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教育子库(http://ccc.chinadegrees.com.cn/)。

注:教学案例提交案例库系统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系统准时关闭,务请提前上传

3.提交至教指委的案例评审将由教指委采用网上评审、专家组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通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具体入库标准见附件1)。

4.案例中心与被收录案例作者签署《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5),明确被收录案例权属关系及双方责权,并按规定向被收录案例作者支付稿酬。《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由作者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至评审系统。

5.请各培养学院尽可能全面地征集教学案例(包括已开发的),研究生院适时编印成册,以供交流。同时学校将对编写者予以专项经费资助。


                                                                                 研究生院

二零一年十二月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pdf 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pdf 附件3:文字案例投稿网站操作指南(教育).pdf 附件4: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pdf 附件5: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pdf 附件6:参照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