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单位和学校审核,拟同意陈虹霏等87名同学获得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现将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对研究生审核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5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处反映(027-67866955;534651190@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收到取消资格通知的研究生视为获得硕博连读资格。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仍须完备履行相关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等手续,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否则资格无效。
附件: 公示名单.xls
研究生院
二O二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