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师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2013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3年04月15日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2013年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精神,现将2013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

考生必须于201210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同参加20131月全国统考的考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一律不得复试录取。考生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报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下载、填写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请仔细核对表中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工作是否合格的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2013426日前寄(送)到申请攻硕的学院,申请材料不再返还考生。未按规定寄送材料的网上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学院,邮编430079,收件人为“研究生秘书老师”。信封上须注明“免费师范生攻硕申请材料”。

二、复试录取

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相关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不进行复试面试。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面试的由学院决定,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录取通知书约在6月份由录取学院通过邮寄或自取方式发放给考生本人。

拟录取情况及相关事宜会第一时间上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doc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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