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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说明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6年06月24日

各位考生:  

我校将于6月28日开始由各学院(所、中心、研究院)负责发放2016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取考生、武汉市内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律不邮寄。请考生本人于6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持二代身份证到录取单位的研究生秘书老师办公室领取。其他考生的通知书将于6月29日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寄出,发放通知书的地址均以考生参加复试时填写的最新通讯地址为准,请注意查收,如通讯地址有修改,请及时告知各学院秘书老师。

2、未办理完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暂不发放,办理完录取手续后方可领取。  

3、请考生注意核对通知书信封内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银行卡、新生入学须知、返回的定向协议书(只针对定向生,请考生自己将需返回给定向单位的协议书交给相关部门)。部门考生因开卡超限、身份证号过期等原因造成无法新开银行卡,请此类考生入学报到后到我校北门中国银行广埠屯支行网点自行解决。  

友情提醒:为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伪造通知书进行诈骗,请大家注意辨别录取通知书的真伪。所有录取通知书均打印有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其他照片无效。 特此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